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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01-21  点击:[] 来源: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结构调整,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实施办法》(苏中小信〔2005〕36号)的精神,现将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的专利新产品必须符合《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且采用的是201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采用发明专利技术的产品其授权时间可放宽至2009年,以授权证书日期为准。

推荐的专利新产品,其采用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对提升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水平有显著的贡献,且为有效专利。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见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采用相关专利技术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

4、产品实物照片及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分析介绍(重点说明产品的特点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情况)。

5、产品采用的标准封面及首页的复印件(内容必须包含产品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日期等,企业标准要有备案的文件)。

6、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时间不超过两年)。

7、专利实施许可、转让的,应提供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专利权人为非本单位或为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

8、有关鉴定、特殊行业证明材料。已通过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的,可提供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需行政许可的,应提供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涉及安全环保的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

9、其它材料。可提供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认证、获奖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并按申报表附件材料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请不要采用任何塑料封皮或塑料夹装订。

三、申报要求

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确认工作,是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好质量关,按时上报。

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推荐,采用发明专利技术的新产品推荐数量不限。苏南、苏中地区原则上推荐采用发明专利技术的新产品,苏北地区每个市、县(市)推荐采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新产品数量不得超过3个。

请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名单汇总表”,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同时请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收集《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电子版本集中上报,必须采用Excel格式,文件名采用企业全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内容。联系人:朱国宝,电话:025-86635069,电子信箱:zgb8300@163.com。

附件1、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请从江苏省中小企业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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