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科计〔2011〕74号 锡财工贸〔2011〕24号
各市(县)和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科技创业、科技保险资助),科技支撑计划(“530”项目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平台计划(政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
2.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支撑、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可以包含江阴市和宜兴市的企业),鼓励联合申报。
3.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70%(科技创业计划除外)。
4.研发内容相同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
5.无知识产权纠纷。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7.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8.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崇安、南长、北塘按配套经费与市拨款经费比例不低于1:1匹配,锡山、惠山、滨湖、新区配套经费与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7:3,优先支持区级已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所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
二、申报基本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由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地址:无锡市学前街168号一楼大厅)。
2.申报项目须在无锡科技网(www.wxkjj.gov.cn)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20。
3.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需报送相关的纸质材料,除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格式见附件10)、《申报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科技保险资助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6),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无锡市政产学合作计划(政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1),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4),无锡市政产学合作计划(院士工作站)项目需报送《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院士工作站)》(格式见附件12),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3),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5)以及相关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文档格式可在无锡科技网(www.wxkjj.gov.cn)下载。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各市(县)、区项目主管部门需将申报项目(按计划类别)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8 )(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审核确定后和区科技局填写《无锡市经济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配套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9),一式两份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三、项目受理截止时间
1.“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常年受理。
2.其它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 。
四、其它事项
1.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鲍宜平、候建伟
联系电话:82706935、82759233。
2.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要求及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中各类“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