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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工商政策

2012-05-28  点击:[] 来源:  

按:5月15日,朱克江市长在无锡日报报道《工商出台22条政策帮扶小微企业发展》上批示:工商22条政策很好,此类为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创新举措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参阅借鉴。现将全文下发,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工商局出台二十二条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近日,为进一步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多生快生,助推创业无锡建设,工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二十二条政策意见,帮扶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小微企业发展类型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式作坊企业的统称,主要类型有:1.新兴产业。包括物联网、文化创意、动漫、生态农业、广告服务等。2.传统产业。包括劳动力密集型的、以制造加工为主的行业。如:机械加工、纺织、专业维修等。3.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家乐、农村经纪人、种养殖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量化的村级集体资产出资设立开展自有资产管理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包括:外国国籍、港澳台地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归国兴办的企业,长期在国外定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归国兴办的企业。

二、明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一)住所方面

1.允许由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委会出具相关住所证明文件,在基地同一住所地址内注册多个企业。

2.允许园区管委会对建设周期较长企业的日常办公进行托管,并出具同意入驻证明和相关住所使用文件。

3.允许农民持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家庭闲置用房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从事“农家乐”或者“自助游”经营活动(其中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4.对旅游景区统一规划将农民或居民的住宅房纳入统一经营和管理的,可以按照规划的用途办理工商登记。

(二)出资方面

5.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出资比例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6.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采取股份制形式转化科技成果的,根据科技成果的不同类型,将科技成果形成的股权一部分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及为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

7.支持债权转股权。包括: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

8.支持股权出资。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转让的股权,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可以用作出资。

(三)经营范围方面

9.新兴产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不拘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只要是在国家部委办局、行业协会文件及相关材料中使用的或者符合国际惯例的,都可以按照申请人提出的行业用语来核定。

10.服务业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经营项目超出其法人企业的经营范围的,经其法人企业书面同意可以直接办理服务业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

(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小微企业方面

11.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在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核定等方面提供注册便利。

12.有自己名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承担责任一致的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可以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

13.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合伙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保留原名称的权利。

14.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有限公司的,应当为其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五)“社区一照”方面

15.对暂时不具备办照条件的,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从事社区便民服务的,以社区为主办单位,成立“社区创业服务中心”,将社区内的家庭服务、维修、日用品销售等微利便民服务经营点统一纳入“中心”,作为其下属网点,可不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由社区创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备案建档,并经属地基层工商部门确认和进行再备案登记。

16.积极探索“楼宇一照”、“校园一照”登记管理,鼓励创新创业。

(六)投融资方面

17.依法快速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权登记,助推小微企业融资,解决资金瓶颈。

18.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企业的规范发展。

19.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依托现有平台,为银企合作建立渠道,切实解决会员的融资困难。

(七)商标广告服务方面

20.建立集商标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维权保护等为一体的商标服务平台。建立党员干部与小微企业“商标注册”联系点制度,积极考虑小微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

21.推进广告创意产业和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广告创意类小微企业入园集聚。探索“创意超市”模式,引进全球知名“4A”广告公司,带动小微广告企业借力发展,形成小微广告创意产业联盟。

(八)监督管理方面

22.对新设立的小微企业,首次逾期未办理年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年检。对限期内企业来办理年检的,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作违规记录,可以不予处罚。

主题词:工商 政策 通报

抄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

属单位。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无锡军分

区。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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