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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的通知

2012-09-03  点击:[] 来源:  

锡知综〔2012〕163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设立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解决“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省合作银行为江苏银行。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符合《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企业须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进行质押,须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未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二、申报方式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企业向所在地市(县)区科技局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表(见附件1),各辖市(县)区科技局对本区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后上报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会同江苏银行对企业开展实地考查。考查合格的企业,由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指导制作申报材料报省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2.受理时间。本年度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请各市(县)区科技部门抓紧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请各市(县)区科技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对相关抵(质)押物法律状态、企业运行状况等进行评审后推荐;

2.本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新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3.本贷款项目优先支持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个人房产进行抵押的企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知识产权部

联 系 人:朱立群 王承军

联系电话:0510-85617313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

附件:

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信息表

2.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推荐项目清单

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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