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科计〔2013〕50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2013年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计划将围绕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部署,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按照“有科研人才队伍、有科研装备与场地、有持续增长的科技投入、有专业领域的特色业务、有与高校科研机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内容的“六有”要求,新建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度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4101 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指导性项目,根据评分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度暂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发技术水平行业内排名领先;
2.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R&D投入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3.企业拥有一支10人以上有较高水平专门从事技术开发或工程化研究的队伍,有1-2名以上领军型人才;
4.企业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装备,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经充实完善后,能够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开放服务;
5.企业应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特色业务,拥有核心专有技术、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3项;
6.原则上要求项目新增投入在500万元以上;
7.鼓励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先期培育支持建设。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各市(县)、区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
2.项目申报须在无锡科技网(www.wxkjj.gov.cn)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目录、项目承诺书、项目申报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送至各市(县)、区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
各市(县)、区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周五)17:00前,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周三)17:00前。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联系人:侯建伟 王 敏
电 话:85617307、85617309
地 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
传 真:85617312
2.无锡市科技局科技事业和条件处
联系人:谢哨兵
电 话:81821885
3.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市(县)、区科技局相关科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附件:
1.项目申报网上流程[MS Office文档]
2.承诺书[MS Office文档]
3.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MS Office文档]
4.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MS Office文档]
5.市、各市(县)、区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MS Office文档]
6.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指导性计划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MS Office文档]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