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苏科贷”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9-22  点击:[] 来源:  

来源:无锡科技网 时间:2013-09-22[大中小] 浏览次数:191[打印] [关闭] [收藏]

信息索引号

014006489/2013-00103

生成日期

2013-9-18

公开日期

2013-09-22

文件编号

锡科综〔2013〕15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科技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企业,资金,通知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苏科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要:关于组织开展“苏科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苏科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企业库入库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锡科综〔2013〕158号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3〕8号)和《关于在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开展“苏科贷”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苏科高〔2013〕264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省科技厅将选择1万家左右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苏科贷”后备企业库,作为“苏科贷”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为做好入库企业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入库企业条件

(1)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3)职工总数在300人以下,且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4%;

(5)注册地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等科技园区。

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及列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已直接入库,此次不再重复推荐。

2.报送流程

各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为便于辖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苏科贷”项目,请各区科技局对照条件,积极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苏科贷”企业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将《“苏科贷”企业库入库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交至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项目部汇总。我局将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报送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立群

电 话:85617330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国联大厦607室

邮 编:214131

邮 箱:ZLQ008@163.com

附件:苏科贷企业库入库申请表[MS Office文档]

相关链接:

http://www.wxstc.js.cn/BA05/D/01/13/6527917.shtml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校内备案号:JW备200003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19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