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苏科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科高发〔2014〕80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下半年“苏科贷”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苏科贷”企业库入库企业(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及列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的企业已直接入库),或符合“苏科贷”企业库入库要求,即:主要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职工总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先。
2.申报企业须以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进行质押,知识产权须与项目有关,产权明晰,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发明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未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3.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较高、财务经审计、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个人房产进行抵押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企业登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http://skd.jspc.org.cn/),进入“苏科贷管理信息系统”A的登录页面进行注册,以完整的单位名称注册申请人信息,待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材料一份(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交至辖区科技局进行初审。
2.初审。辖区科技局就企业运行状况、项目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苏科贷’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上,明确是否推荐该项目并盖章确认。若申报企业尚未加入“苏科贷”企业库,须同时向辖区科技局提交企业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两份,经审核同意并盖章确认后,由辖区科技局一并提交至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3.受理审核。经区管理部门同意推荐的申报项目,经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在线受理后,会同相关合作银行进行现场审核。对通过现场审核的项目,由企业将网上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下载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送交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科技局会市财政局委托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选聘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出具市级审核意见。
4.上报。通过市级审核的项目,由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集中上报至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服务中心,省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复核、审定立项,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相关说明
1.请各区科技局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认真做好“苏科贷”企业入库及符合条件项目的推荐工作。
2.“苏科贷”项目贷款首次申报额度一般为1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续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则上同一企业续贷不超过2次。
3.“苏科贷”项目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4.“苏科贷”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第三批网上受理日期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区推荐截止日期为7月20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7月25日;第四批网上受理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区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5.请各区科技局、申报企业抓紧时间上报。超过前款所述期限,将顺延至下批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立群 陆愉勤
联系电话:0510-85617330 85617322
传 真:0510-85617311
邮 箱:wxkcjrb@163.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607室
附件:
1.“苏科贷”企业入库申请表
2.“苏科贷”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